站点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组织机构
 
·鹤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机构介绍


组织机构介绍:
    (一)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市政府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市政府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政府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市安全生产综合性管理办法和政策。
    (三)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定期通报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四)负责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五)负责综合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认证、安全培训、安全咨询服务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协助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以及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十一)依法对全市的地方煤矿进行行业管理、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提供服务、监督检查;对全市地方煤矿的资源划分、矿点布置、报批审查、矿井建设和技术改造等行使管理职能。依法对全市地方煤矿企业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煤矿逐步走上依法办矿的轨道。
    (十二)按照《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地方煤矿生产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和审核工作;制定审批煤矿的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矿井设计、质量验收等有关安全生产标准、搞好水文地质和测量工作,为煤矿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十三)依法整顿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关停违法开办和经营的各类煤矿及销煤中介机构,培育和发展我市煤炭市场。
    (十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全市地方煤矿的煤炭销售、煤炭质量进行宏观管理,依法对煤炭经营企业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单位: 鹤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91号 电话:0392-3327859 Emill:hbsafety@hbsafety.gov.cn
推荐使用IE6.0或以上版本及800×600屏幕分辨率效果最佳
鹤壁东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